全国环境安全督察全面展开将督察饮用水等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
环境保护部近日召开全国环境安全督察行动动员会,对辽宁、浙江、福建、广西等省(自治区)的督察组部署了环境安全督察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按照督察方案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为坚决遏制环境事件的高发态势,保障 国庆6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将于9月20日~27日对部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进行督察。
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督察组对各地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部署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地方环保部门组织检查的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厂,化工行业尤其是重金属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及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情况进行督察。
此次督察的重点地区包括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较为集中的地区,如福建、浙江等省;金属冶炼和加工行业及非金属加工行业,如广西、江西、贵州等省(自治区);尾矿库比较集中的地区,如辽宁、河南等省;近期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地区,如湖南、甘肃等省。会议要求,各督察组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每省至少督察两个地市。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责令地方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