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明确四川灾区供水保障工作目标
在基本解决四川地震灾区575.2万人应急供水后,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将下一步灾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点转向以工程措施为主,加快对现有供水工程设备的修复。但如何解决好应急性供水到工程性供水过渡期内的灾区供水保障,确保灾区农村供水不留空白时段,日前,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了过渡期内的供水保障目标和原则。
过渡期内的供水保障目标是:以工程形式供水为主,实现人均日供水量20升以上,水质标准基本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85%以上;结合灾区群众的定居安排,编制完成《四川灾区供水工程灾后重建规划》,分步实施。
过渡期内的供水保障目标工作原则为:一是地方为主、部门指导的原则。过渡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原则上依靠当地自身力量完成,水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在技术力量和物资调配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二是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过渡期农村供水设施建设,要在水源地选择、主要设备选购等方面,既满足当前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需要,也要充分考虑灾区重建规划整体布局和未来受灾群众定居等方面的因素,避免资金浪费。三是水质与水量并重的原则。过渡期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既要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又要充分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四是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原则。过渡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既要做好工程修复和建设,又要抓好工程设施的管护,保证过渡期工程稳定可靠运行,并培养一只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专业队伍,为做好农村供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