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规则
为确保中国净水行业网的编辑质量,保障有关档案信息和网站系统安全,制定本规则。
一、编辑的来源与注册:
1、编辑部组成人员以中国净水行业委员会秘书处为主,协会理事单位宣传人员和行业志愿者为辅。
2、主编、责任编辑、美术编辑由捐建单位派遣,其他编辑以兼职为主,调动全体编辑的积极性。
3、所有编辑必须按照会员申请程序注册会员,提供会员注册表最详细的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工作证(或由理事、资深会员以及相关单位推荐函)的电子文件。
二、编辑的职责
1、编辑必须了解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知本网站运行、编辑、信息安全、隐私等相关的规则,并遵守这些规定,愿意接受编委会监督管理;
2、审查会员注册信息,对审核中获知的信息,帮助会员补充注册信息,对于虚假注册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站规则通过沟通给予纠正,拒绝纠正的、或无法纠正的注销其会员资格。
3、参与策划网站整体规划和栏目的设置,按照计划和规划编辑自己任内的栏目、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
4、及时对会员发表的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点评实施审核,实施修改、删除等编辑工作;
5、发表自己创作的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对会员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发表点评、加编者按。
6、每天查看网站日志,针对危及网站信息安全的,如涉及著作权、外观设计侵权的,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及时予以保留证据,情节轻微的则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与作者沟通,纠正其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向公安机关举报。所有违法和不良信息必须在自发布起的16小时之内从发布系统中删除。
7、根据不良信息发布的情况,及时更新网站敏感性关键词过滤字典数据库。
8、编辑发布他人的文章、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作品,将持有原作者的授权,没有授权的将及时联系作者,无法联系上的,则通过网站在相应的页面发布公告寻找作者。
三、法律责任:
编辑对涉及著作权、外观设计侵权的,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危及网站信息安全的行为,超过16小时没有处置的将视为失职。失职者必须向网站编委会递交书面检查,编委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中国净水行业委员会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