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秘书处征求对《协会初创阶段财务制度》的讨论意见
协会秘书处征求对《协会初创阶段财务制度》的讨论意见,请会员单位、或计划加入协会的单位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可传真021-58354551,或直接联系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